
原北大最年轻副校长贪腐近20年 权力沦为“摇钱树”。8月24日,北京大学原副校长任羽中因受贿3195万余元被判八年有期徒刑。时间跨度长达近20年。

从高考文科状元到北大核心权力岗位的校级领导,再到被告席上的罪犯,任羽中的转变令人唏嘘。他长期担任党委政研室、人事部部长、宣传部部长等职务,并最终升任党委常委、副校长。这些岗位本应是守护教育公平和服务师生的关键位置,却被他用作权钱交易的筹码。纪委通报称其行为为“靠校吃校”。

在北大的围墙内,任羽中利用职权进行了一系列荒唐交易。他在职工录用上为特定人员谋取好处,动用职权影响升学就业事项,依托学校平台资源在教育培训项目上收受巨额财物。从2006年至2025年,横跨十八大之后,他的受贿行为仍未收敛,累计受贿金额高达3195万余元。除了受贿,他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隐瞒个人有关事项,甚至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,公权与私利彻底混淆。

曾经,他是万众瞩目的高考状元,考入北大后一路留校成长,被视为青年干部的优秀范本。然而,他却透支了名校的公信力,将万千学子向往的平台变成自己敛财的工具。

教育公平是无数普通家庭的期盼。对于普通人而言,分数、能力和努力本应是评判的唯一标准。但在任羽中的权钱逻辑里,升学可以帮忙、入职可以运作,教育资源可以明码交换。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北大的声誉,更摧毁了无数人心中对教育公平的信仰。高校并非清水衙门,每一处权力节点如果没有约束,都可能滋生寻租空间。

一审法院鉴于任羽中主动投案自首、交代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全额退缴赃款,依法予以减轻处罚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并处罚金260万元,全部赃款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。任羽中的堕落抛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:高学历和名校履历并不能天然等同于廉洁自律。近年来,全国高校反腐持续深入,多所高校领导干部落马,不少案件共性正是“靠校吃校”。权力不分大小,岗位不分校园内外,只要公权力被用来换取私利,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燕园依旧,物是人非。任羽中的案件虽已画上法律的句号,但留给高教系统的反思远未结束。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,象牙塔更需要阳光监督。教育公平不容任何人拿来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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